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 10 万元,未办理抵押

最全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 10 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 80 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同升公司又以该设备作为质押,向丙借款,由于设备故障,丙公司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 5 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顺序,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丁甲乙丙D.丁乙丙甲

选项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丁甲乙丙
D.丁乙丙甲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顺序。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优于意定担保物权。所以丁的留置权最优先;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所以乙的抵押权优先于甲的抵押权;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乙的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所以丁>乙>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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