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10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最全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2018年10月12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10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每台租金12000元,全部租金12万元于租期届满时一次性支付,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事项。 2018年11月11日,1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医院要求乙公司维修,乙公司提出,呼吸机由医院使用,应当由甲医院负责维修。此后,该故障机因未得到维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8年11月25日,甲医院将其承租乙公司的2台呼吸机 转租给丙医院,租期1个月。乙公司于次日知悉,当即表示, 呼吸机不得转租,并要求甲医院取回,否则将收回这2台呼吸机。为避免纷争,甲医院不得不从丙医院将转租的呼吸机取回,但是,因丙医院操作不当,其中1台损坏。 甲医院将损坏的呼吸机修好后,又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乙公司拒绝。2018年11月28日,甲医院向丁公司以 融资租赁方式承租呼吸机5台,租期1年。双方 未约定租赁期间的 维修以及租期届满呼吸机的归属等事项。为防止与乙公司的呼吸机混淆,5台呼吸机上均贴有“ 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的明显标识。2019年1月11日,甲医院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但乙公司未与甲医院联系,甲医院遂继续使用呼吸机。 2019年2月11日, 乙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并要求支付4个月的租金。 2019年1月15日,丁公司租给甲医院的2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甲医院要求丁公司维修,丁公司拒绝。2019年3月29日,丙医院再次要求甲医院支援呼吸机。甲医院遂将 丁公司的2台呼吸机以市价出售给丙医院并交付。2019年11月27日,融资租赁期届满,丁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2)乙公司知悉甲医院向丙医院转租2台呼吸机后,是否有权收回?并说明理由。(3)丙医院损坏1台呼吸机,甲医院维修后,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4)2019年2月11日,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多少租金?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6)丙医院是否取得所购2台呼吸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7)融资租赁期满后,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公司知悉甲医院向丙医院转租2台呼吸机后,有权收回。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此乙公司有权收回。
(3)甲医院维修后无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是第三人丙医院造成呼吸机损坏,甲医院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甲医院自行维修后不能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
(4)2019年2月11日,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4个月共计148000元的租金。根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题目中,租赁期满后甲医院又使用了1个月,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合计是4个月。三个月的租金是12万,则一个月的租金是4万,四个月租金合计是16万。但有1台呼吸机在使用1个月后因为故障而闲置,只支付1个月的租金,因此16万中要扣除该台呼吸机后3个月的租金(12000元),因此甲医院应支付的租金是16万-12000元=148000元。
(5)丁公司没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因此是承租人甲医院自行维修。
(6)丙医院不能取得所购2台呼吸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如果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除外。题目中,丁公司租赁给甲医院的呼吸机上均贴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的明显标识,丙医院交易时能看到,因此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
(7)融资租赁期满后,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根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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