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

最全题库2022-08-02  50

问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 14 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 BD

解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只能对“出票人”进行追索,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收款人丙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索。因此,选项 BD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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