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2 月 2 日,孙某在某餐厅用餐时丢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务员陈某拾

考试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21 年 2 月 2 日,孙某在某餐厅用餐时丢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务员陈某拾得。2 月 20 日,程某以 5000元的价格从陈某手中购得该戒指,并将戒指送给女友王某做订婚礼物。2 月 25 日,孙某发现并有证据证明王某戴的戒指就是自己丢失的戒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B.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C.2021年2月25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D.孙某有权在2023年2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选项 A.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
B.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
C.2021年2月25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
D.孙某有权在2023年2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答案 A

解析 (1)选项 A: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而本题中的戒指是遗失物,即脱手物,所以程某并未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2)选项 BCD: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2 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孙某最迟应在 2023 年 2 月 25 日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故选项 D 正确;如果孙某依法请求王某返还,王某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权,故选项 B 正确;2021 年 2 月 25 日,孙某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孙某仍为戒指的所有权人,选项 C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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