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真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

练习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2009年真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30日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30日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 A

解析 ( 1)选项 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2)选项 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而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 3)选项 D:被代理人在 30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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