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A公

admin2022-08-02  31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物资,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6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78万元和A公司代缴的消费税60万元。该批物资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假定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则其入账价值为(   )万元。A.2900B.2600C.3200D.3260

选项 A.2900
B.2600
C.3200
D.3260

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2600+600+60=3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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