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拥有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等子公司。2×21年,甲

练习题库2022-08-02  30

问题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拥有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等子公司。2×21年,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本题除资料(1)外、其他资料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丙公司因增值税进项税额产生的差额在甲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处理,并编制甲公司2×20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2)根据资料(2),说明甲公司何时确认收入,并说明理由,编制合同开始日及退货期满时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判断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涉及几项履约义务,并说明理由;判断甲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2×21年12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 (4)根据资料(4),判断丁公司授权C公司知识产权许可是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4),计算丁公司2×21年应确认的收入。 (6)根据资料(5),计算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 (1)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禽饲养的企业,其增值税属于免税项目。丙公司是从事肉类屠宰加工的企业,其增值税属于应税项目。2×20年这些内部交易的自产家禽在乙公司账面的内部销售成本为800万元,内部交易价格为1 000万元,乙公司销售自产的家禽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丙公司在购入后,按现行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可以扣除13%进项税额,因此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870万元(1 000-130)。2×20年,丙公司将从乙公司购入的家禽当年加工后对外销售90%。

选项

答案

解析 (1)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出售方对有关产品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与购入方相应的存货账面价值时,因增值税进项税额产生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并随着后续产品实现向第三方销售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①当年内部销售的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 1 000
贷:营业成本 800
存货 70(870-800)
递延收益 130
②当年对外销售部分的抵销分录:
借:存货 63(70×90%)
贷:营业成本 63
借:递延收益 117(130×90%)
贷:其他收益 117
(2)2×21年1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W产品。A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取得了W产品的控制权,并在90天内有权退货。由于W产品是最新推出的产品,甲公司尚无有关该产品退货率的历史数据,也没有其他可以参考的市场信息。该合同对价为2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二年年末付款。W产品在合同开始日的现销价格为200万元。W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退货期满后,未发生退货。假定应收款项在合同开始日和退货期满日的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

(2)甲公司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理由:因客户有退货权,所以该合同的对价是可变的。由于甲公司缺乏有关退货情况的历史数据,考虑将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的限制要求,在合同开始日不能将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因此,甲公司在W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的收入为0,其应当在退货期满后,根据实际退货情况,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会计分录:
①在合同开始日,甲公司将W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借:应收退货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②退货期满日
借:长期应收款 2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应收退货成本 150
(3)2×21年7月1日,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台特种设备,并商定了该设备的具体规格和销售价格,甲公司负责按照约定的规格设计该设备,并按双方商定的销售价格200万元向B公司开具发票。该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高度相关联。为履行该合同,甲公司与其供应商X公司签订合同,委托X公司按照其设计方案制造该设备,并安排X公司直接向B公司交付设备。X公司将设备交付给B公司后,甲公司按与X公司约定的价格140万元向X公司支付制造设备的对价;X公司负责设备质量问题,甲公司负责设备由于设计原因引致的问题,甲公司共发生设计费10万元,均为人工薪酬。2×21年12月1日,X公司将设备交付B公司。

(3)①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理由:甲公司向B公司提供的特定商品是其设计的专用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制造高度相关联,不能明确区分。
②甲公司是主要责任人。
理由:甲公司负责该合同的整体管理,主导了X公司的制造服务,并通过必需的重大整合服务,将其整合作为向B公司转让的组合产出(专用设备)的一部分,在该专用设备转让给客户前控制了该专用设备。
③甲公司应确认收入200万元。
(4)丁公司是一家著名的排球俱乐部,2×21年1月1日授权C公司在其设计生产的服装、帽子、水杯以及毛巾等产品上使用丁公司的名称和图标,授权期间为3年。合同约定,丁公司收取的合同对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900万元固定金额的使用费;二是按照C公司销售上述商品所取得销售额的5%计算的提成。C公司预期丁公司会继续参加当地顶级联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2×21年C公司销售上述商品所取得销售额为1 000万元。

(4)丁公司授权C公司知识产权许可是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理由:企业向客户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的,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①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②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③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资料(4)中,由于C公司能够合理预期丁公司将继续参加比赛,丁公司的成绩将会对其品牌(包括名称和图标等)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而该品牌价值可能会进一步影响C公司产品的销量,丁公司从事的上述活动并未向C公司转让任何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此,丁公司授予的该使用权许可,属于在3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5)丁公司收取的900万元固定金额的使用费应当在3年内平均确认收入,按照C公司销售相关商品所取得销售额的5%计算的提成应当在C公司的销售发生时确认收入。
丁公司2×21年应确认的收入=900÷3+1 000×5%=350(万元)。
(5)甲公司于2×19年1月1日取得戊公司80%股权,确认商誉800万元,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持有戊公司股权的1/4对外出售,出售部分股权后,对戊公司仍能控制。当日戊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为20 000万元。

(6)
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不应终止确认所处置股权对应的商誉,即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仍为800万元。应确认少数股东权益=20 000×40%+800×1/4=8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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