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0年度财务报表于2×21年3月28日对外报出,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

考试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公司2×20年度财务报表于2×21年3月28日对外报出,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该公司2×21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甲公司于2×21年4月20日依据法院判决向银行支付连带保证责任赔款10000万元,并将该事项作为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2×20年度财务报表。  甲公司上述连带保证责任产生于2×19年。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签订的合同,乙公司向银行借款9000万元,除以乙公司拥有的一栋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外,甲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乙公司无力偿付借款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20年11月,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乙公司用于抵押的房产先行拍卖抵偿借款本息。按当时乙公司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甲公司认为拍卖价款足以支付乙公司所欠银行借款本息10000万元。为此,甲公司在其2×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上述连带保证责任进行了说明,但未确认与该事项相关的负债。  2×21年4月1日,由于抵押的房产存在产权纠纷,乙公司无法拍卖。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21年4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于2×21年4月20日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    盈余公积       1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2)2×21年5月,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偿债责任,甲公司为此被扣划了银行存款5000万元。甲公司将该事项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2×20年度财务报表。  甲公司上述连带保证责任产生于2×18年。丙公司以自身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甲公司同时开具了面值为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2×20年,因丙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本金5000万元(利息已经支付),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于2×20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银行先执行丙公司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在2×20年底的评估值为6000万元。  2×21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判定银行可以执行丙公司的抵押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要求甲公司就丙公司未偿还的银行借款承担质押票据的兑付责任。甲公司与丙公司、法院及银行进行了沟通,银行和法院均同意先执行丙公司的抵押土地使用权。2×21年3月,丙公司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经法院评估作价,准备拍卖。  甲公司在2×20年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由于丙公司抵押土地使用权价值约6000万元,甲公司与法院和债权人就该偿债事项进行沟通后认为甲公司不会产生连带偿债损失。甲公司把上述事项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未计提预计负债)。2×21年4月到5月,由于丙公司濒临破产等诸多因素,法院迟迟未能执行对丙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甲公司于2×21年5月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    贷:预计负债       5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盈余公积       4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  (3)2×21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20年度已交增值税税款的通知,4月30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增值税款项200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20年度财务报表时,因无法预计增值税税负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交纳了增值税。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返还凭证中注明上述返还款项为2×20年的增值税款项,为此,甲公司追溯调整了已对外报出的2×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甲公司4月20日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2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      盈余公积        200  (4)2×21年7月,甲公司一项未决诉讼结案,法院判定甲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3000万元。该诉讼事项源于2×20年9月一竞争对手提起的对甲公司的起诉,编制2×20年财务报表期间,甲公司曾在法院的调解下,与原告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按照该意向,甲公司需向对方赔偿1000万元,甲公司据此在2×20年确认预计负债1000万元。2×21年,原告方控股股东变更,新的控股股东认为原调解决定不合理,不再承认原初步和解相关事项,向法院请求继续原法律程序。因实际结案时需赔偿金额与原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差别较大,甲公司于2×21年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    贷:预计负债       2000  借: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相关的更正分录。(答案中金额单位为万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2×21年4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时,甲公司2×20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对外报出,就支付的赔偿款10000万元不能再追溯调整2×20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更正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
盈余公积  1000
  (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在2×20年报中将丙公司的连带偿债责任作为或有事项披露是合理的。甲公司在2×20年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存在的、预期能够取得的证据进行了判断,且没有证据表明当时的判断存在差错,因此,该事项不属于前期差错。
  2×21年5月,由于法院迟迟未能执行对丙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甲公司为此被扣划了银行存款5000万元,这是该项偿债情况发生了变化,由此产生的对负债账面价值的重估和调整,应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甲公司2×21年发生的5000万元偿债损失应计入2×21年的损益,不需要追溯调整2×20年的相关财务数据。更正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0
盈余公积   500
  借:预计负债  5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
  (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处理。在实际收到增值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不应追溯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更正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800
    盈余公积   200
    贷:其他收益  2 000
  (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在编制2×20年财务报表时,按照当时初步和解意向确认1000万元预计负债不存在会计差错。后因情况变化导致法院判决结果与原预计金额存在的差额属于新发生的情况,所承担损失的金额与原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不应追溯调整。更正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2000
    贷: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
  借:预计负债  3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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