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018 年 5 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 100 万元(含增值税

练习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公司 2018 年 5 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 100 万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 6 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两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 12 月 31 日编制 2018 年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 5 万元。 甲公司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为 200 万元,其中 95 万元为该项应收账款。甲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 60%。 假定企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次年 3 月 31 日,所得税税率为 25%,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报表附注中有关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数字。

选项

答案

解析 (1)补提坏账准备:
本事项属于调整事项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100×40%-5=3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
贷:坏账准备 35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8.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5(35×25%=8.75)
(3)留存收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25
借:盈余公积 2.6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25(26.25×10%= 2.625 )
(4)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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