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1年实现利润总额5 000万元,当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甲公司2×21年实现利润总额5 000万元,当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2月3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 800万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为2 000万元。税法规定,乙公司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原账面价值相同。 (2)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500万元取得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甲公司和丙公司在投资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投资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 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丙公司2×21年下半年实现净利润1 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甲公司不打算长期持有对丙公司投资。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甲公司2×20年度发生净亏损1 0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事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题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的影响;除上述差异外,甲公司2×21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所得税影响。 (1)计算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应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及商誉的计税基础,判断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计算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丙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判断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如需确认,计算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 (3)计算甲公司2×21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确认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

解析 (1)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1 800-2 000×80%=200(万元)(0.5分)
商誉的计税基础=0(0.5分)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1分)
理由: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分)
(2)甲公司持有丙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2500+(9000×30%-2500)+(1000+500)×30%=3150(万元)(1分)
计税基础=2500(万元)(1分)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3150-2500)×25%=162.5(万元)(1分)
(3)甲公司2×21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1000-(9000×30%-2500)-1000×30%=3500(万元)(0.5分)
应交所得税=3500×25%=875(万元)(0.5分)
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9000×30%-2500)+1000×30%]×25%=375(万元)(1分)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75+375)1250
  其他综合收益(500×30%×25%)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1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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