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借款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丙企

练习题库2022-08-02  65

问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借款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限延至2021年8月31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有关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选项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答案 A

解析 (1)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2)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此,丙企业的保证期间为2021年2月1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而展期到期(2021年8月31日)时,保证期间已经经过,乙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丙企业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时丙企业的保证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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