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赵某在其一套房屋上先后为李某、王某、曾某三人设立了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分

最全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债务人赵某在其一套房屋上先后为李某、王某、曾某三人设立了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和400万元。赵某、李某、曾某三人约定,将李某与曾某的抵押权顺位进行互换,该约定未取得王某的同意。该房屋拍卖后,拍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抵押权人拍卖价款的分配数额,正确的是(   )。A.李某200万元B.王某200万元C.曾某400万元D.王某300万元

选项 A.李某200万元
B.王某200万元
C.曾某400万元
D.王某300万元

答案 D

解析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按照抵押权顺序变更之后,王某应为300万元、曾某应为300万元、李某应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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