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202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202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资格题库
2022-08-02
51
问题
202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2021年2月,因经营需要,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202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202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2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150万元到期债务,遂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表示反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否通过?并说明理由。(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庚出质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5)庚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够通过。根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在本题中,A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对该事项约定表决办法,丙、丁、戊合计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半数,故丁的提议可以通过。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戊的出质行为有效。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在本题中,戊的自有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故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39600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会计的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职称分类
中级会计的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行为中,
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表述中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向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
随机试题
Inthissection,youwillhearashortpassage.Forquestions21—30,completeth
Sevenyearsago,whenIwasvisitingGermany,Imetwithanofficialwhoexp
【B1】[br]【B19】A、ThusB、HoweverC、UnlessD、ThoughA本句与上句是因果关系,这里只有thus表示因果关系。how
选题策划中的信息梳理不包括( )。A.采集信息 B.归纳信息 C.分析信息
粤方言等于广东话。()
女性,25岁,骨折后左腕部管型石膏固定,正确的护理措施是A.严密观察左手皮肤颜色
简述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
关于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说法错误的是A.犯罪目的,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人员可通过面谈、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首次
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贷款600万元,第二年贷款400万元,第三年贷款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