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

考试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后甲公司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限延至2021年8月1日,但未征得丙公司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公司无力还款。2021年8月10日,乙银行遂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乙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不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无效C.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D.应承担,因为丙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选项 A.不承担,因为乙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不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无效
C.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D.应承担,因为丙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答案 A

解析 ( 1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021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3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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