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 8 月 1 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出售钢材一套,价款260 万元,合

admin2022-08-02  14

问题 甲公司在 8 月 1 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出售钢材一套,价款260 万元,合同订立 7 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 3 日内回复。乙公司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甲公司未回复。 8 月 3 日乙公司再次给甲公司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甲公司 8 月 1 日传真的条件购买,甲公司仍未回复。下列有关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甲公司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B.乙公司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C.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D.乙公司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选项 A.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甲公司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乙公司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乙公司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答案 B

解析 ( 1 )乙公司 8 月 1 日的回复将付款方式修改为“分期付款”,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为反要约,应视为一个新要约,同时,甲公司的原要约失效;( 2 )乙公司 8 月3 日的传真将其 8 月 1 日“新要约”的付款方式再次修改为“一次性付款”,应视为产生了另一个新要约,且由于甲公司的原要约已经失效,而甲公司对乙公司 8 月 3 日的新要约又未答复同意,合同尚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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