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公司单

资格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公司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出具保函,乙银行欣然接受,因担心丙公司的资信状况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选项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 A

解析 ( 1)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 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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