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自农民手中购进棉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自农民手中购进棉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0万元,棉花于当月全部用于生产棉布,当月销售棉布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65000元。已知销售棉布增值税税率为13%,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选择在当月抵扣。甲公司2019年10月.上述业务应纳的增值税额为()元。A.46450B.38000C.35000D.43450

选项 A.46450

B.38000

C.35000

D.43450

答案 C

解析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 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565000/(1+13%)*13%=65000(元),进项税额:300000*10%=30000(元),应纳的增值税额=65000-30000=3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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