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东方公司2019年发

admin2022-08-02  40

问题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东方公司2019年发生如下事项:(1)2015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一项管理用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2018年年末东方公司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60万元,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万元。东方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无形资产原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摊销方法均不变。因市场变化,东方公司预计该无形资产将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于2019年12月31日将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60万元全部转入资产减值损失。(2)2019年2月1日,东方公司停止自用一栋办公楼,并与Y公司(非关联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租赁给Y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日,东方公司将该办公楼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9年2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将上述办公楼列示为投资性房地产1100万元,并在2019年确认3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019年东方公司存在一项待执行合同,为2019年11月签订的,以每辆10万元的价格销售100辆X型汽车。购买方已经预付定金150万元,若东方公司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东方公司尚未生产汽车,也未购入原材料,但由于成本上升,东方公司预计每台汽车成本为11万元。东方公司选择执行合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判断东方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若不正确,请作为当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1)事项(1)的处理不正确。理由:无形资产在2019年度仍处于使用状态,2019年要进行摊销,2019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因市场变化将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到营业外支出。专利权在2018年年末减值后账面价值为160万元,2019年度应计提的摊销额=160÷(6-4)=80(万元),东方公司应将2019年度结转前账面价值80万元(160-80)转入营业外支出。
更正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6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60
借:管理费用 80
贷:累计摊销 80
借:营业外支出 8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
累计摊销 480(600/6×4+80)
贷:无形资产 600
(2)事项(2)的处理不正确。理由: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1000万元大于非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8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1100-1000)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更正分录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3)事项(3)的处理不正确。理由:东方公司应选择违约金与执行合同亏损较低者确认为损失,若不执行合同损失违约金150万元,执行合同损失金额=11×100-10×100=100(万元),故应选择执行合同,基于原材料尚未购入,存货尚未生产,则应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100万元。
更正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1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0
借:营业外支出 100
贷:预计负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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