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

考试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某市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8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房产,支付工程价款150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80万元,该利息支出不能够提供银行贷款证明。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计算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列式中,正确的是(   )。A.(200+8+150)×8%=28.64(万元)B.80+(200+8+150)×8%=108.64(万元)C.80+(200+150)×8%=108(万元)D.(200+150)×8%=28(万元)

选项 A.(200+8+150)×8%=28.64(万元)
B.80+(200+8+150)×8%=108.64(万元)
C.80+(200+150)×8%=108(万元)
D.(200+150)×8%=28(万元)

答案 A

解析 支付地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8万元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支付工程价款150万元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规定比率(10%以内)。所以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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