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9年 9月

最全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9年 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产 M型高档香水,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3390000元。(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产 M型高档香水,合同约定当月应收含增值税销售额 2260000元,当月实际收取含增值税销售额 1695000元。(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自产 M型高档香水,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1808000元,该高档香水本月尚未发出。( 4)将自产 400瓶 M型高档香水移送专柜样品展示区给客户试用,含增值税单价 565元 /瓶。( 5)将自产 1500支 N型高档口红移送给本市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成本价 92元 /支,门市部对外销售 700支,含增值税单价 226元 /支。( 6)因仓库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高档香粉,账面成本 203400元,其中含运费成本3600元,购进高档香粉和支付运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 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9%;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甲公司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公司当月自产 M型高档香水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390000+2260000+400×565)÷(1+13%)×13%=676000(元)B.(3390000+1808000)×13%=675740(元)C.(3390000+1695000+400×565)÷(1+13%)×13%=611000(元)D.(1695000+1808000)÷(1+13%)×13%=403000(元)

选项 A.(3390000+2260000+400×565)÷(1+13%)×13%=676000(元)
B.(3390000+1808000)×13%=675740(元)
C.(3390000+1695000+400×565)÷(1+13%)×13%=611000(元)
D.(1695000+1808000)÷(1+13%)×13%=403000(元)

答案 A

解析 (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即业务( 2)本月计税销售额应为 2260000元,选项 BCD错误;( 2)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货物发出的当天 ,业务( 3)货物未发出,本月不计税;(  3)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赠送(用于客户免费试用),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37741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