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免费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提供旅游服务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720.8万元,替游客向其他单位支付交通费53万元、住宿费25.44万元、门票费22.26万元;并支付本单位导游工资2.12万元。(2)将本年购入商铺对外出租,每月含增值税租金11万元,本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含增值税租金33万元。(3)购进职工通勤用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6万元。(4)购进广告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5)购进电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万元。(6)购进会议展览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4万元。已知: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甲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计算甲旅游公司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20.8-25.44-22.26)×6%B.(720.8-53-25.44-22.26)÷(1+6%)×6%C.(720.8-53-2.12)×6%D.(720.8-53-25.44-22.26-2.12)÷(1+6%)×6%

选项 A.(720.8-25.44-22.26)×6%
B.(720.8-53-25.44-22.26)÷(1+6%)×6%
C.(720.8-53-2.12)×6%
D.(720.8-53-25.44-22.26-2.12)÷(1+6%)×6%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能扣除导游工资。已知720.8万元是含增值税金额,需要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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