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 10月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为 106万元,

admin2022-08-02  10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 10月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为 106万元,所转让金融商品买入价为 90.1万元,上一纳税期转让金融商品出现负差 5.2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6%。计算甲公司当月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6÷(1+6%)×6%B.(106-90.1-5.25)÷(1+6%)×6%C.(106-90.1)×6%D.106×6%

选项 A.106÷(1+6%)×6%
B.(106-90.1-5.25)÷(1+6%)×6%
C.(106-90.1)×6%
D.106×6%

答案 B

解析 ( 1)金融商品转让应以卖出价减买入价差额计税,排除选项 AD。( 2)转让金融商品的负差可以结转下一纳税期,但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在本题中, 10月份的上一纳税期属于本年内纳税期,负差可以结转至 10月份与 10月份的销售额相抵,因此,选项 B正确,选项 C错误。( 3)有考生纠结于本题的金额是否含税,解题时应结合题目选项判断,本题选项并未提供不对 “106-90.1-5.25”作价税分离处理的选择;如果提供了不对 “106-90.1-5.25”作价税分离处理的相关选项,题目理应明确交代 “106万元 ”“90.1万元 ”和 “5.25万元 ” 是否含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37264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