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价款 20 万元、增值税税额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价款 20 万元、增值税税额 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 1 万元、增值税税额 0.09 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A.21B.22.6C.23.69D.20

选项 A.21
B.22.6
C.23.69
D.20

答案 C

解析 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20+2.6+1+0.09=23.69(万元)。
借:应收账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借:应收账款 1.09
贷:银行存款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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