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2013年6月,某省级财政部门在对某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1)

考试题库2022-08-02  21

问题 共用题干2013年6月,某省级财政部门在对某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1)为粉饰财务报表,单位负责人张某授意会计人员李某虚构交易事项,编造虚假会计凭证,虚增利润100万元。(2)单位负责人张某授意会计人员王某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虚增利润,王某坚持原则,不予变更,后张某将其解聘。(3)为掩盖违法行为,张某授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某将以前年度的虚假会计资料予以销毁。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针对事项(1)中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省级财政部门可吊销李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C:可对李某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D: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

选项 针对事项(1)中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省级财政部门可吊销李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
C:可对李某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本题考核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题考核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题中若构成犯罪,则可以对张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采取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务、级别的补救措施。
本题考核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对张某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刘某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题考核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将之、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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