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均在2012年8月1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甲、乙两车均在2012年8月1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和乙车都被烧毁。甲车损失12万元,残值5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9000元;乙车损失8万元,残值3000元,车上财产损失2万元,乙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6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Y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甲车(  )。A.财产损失2000元B.财产损失100元C.人员医疗费用9000元D.人员医疗费用1000元

选项 Y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甲车(  )。
A.财产损失2000元
B.财产损失100元
C.人员医疗费用9000元
D.人员医疗费用1000元

答案 BD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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