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最全题库2022-08-02  51

问题 202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围绕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明确了具体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长效机制,《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问题:1.结合《意见》内容,阐述为什么要设置五年过渡期?2.论述可以从哪些方面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3.如何理解“巩固、拓展、衔接”的内涵?

选项

答案

解析 1.结合《意见》内容,阐述为什么要设置五年过渡期?

【参考答案】

(1)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进阶。设立五年过渡期,既立足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着眼长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循序渐进,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2)党中央决定设立五年过渡期,是在充分调研、准确评估、立足实际的基础上,通过科学严谨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提出的,顺应发展趋势,符合人民意愿,彰显制度优势。脱贫攻坚是一场深刻变革,必然会随着发展形势、阶段特点、环境条件等变化,及时谋篇布局、调整策略、改变打法。五年过渡期,保证了巩固拓展的时间,留够了时间空间余地,能够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牢牢守住守好脱贫攻坚成果。

(3)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论述可以从哪些方面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

【参考答案】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3)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4)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5)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此外,在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和保障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等方面仍需进一步予以充分保障。

注:也可以从20字方针的方向进行论述

3.如何理解“巩固、拓展、衔接”的内涵?

【参考答案】

(1)“巩固”的内涵,就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不产生新的贫困人口。为此,需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需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需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需要巩固的第二个脱贫成果,是在脱贫攻坚期实施的那些有助于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发挥可持续帮扶作用的系列政策措施。

(2)要准确把握“拓展”的内涵。拓展脱贫成果首要含义是帮扶对象的拓展。对于脱贫攻坚期通过有效帮扶已经有了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稳定脱贫群体,该从帮扶政策中退出的必须退出。对于致贫风险较大的边缘群体,应纳入帮扶范围。拓展脱贫成果还应包括帮扶标准的拓展。脱贫攻坚期的部分帮扶政策,带有一定突击性,造成了帮扶对象和非帮扶对象在政策享受方面的“悬崖效应”。这种状况使得政策可推广性受限,需要对政策设计加以调整优化,拓展政策包容性。

(3)要准确把握“衔接”的内涵。只有脱贫成果巩固了,才能考虑接下来如何在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拓展脱贫成果是衔接乡村振兴的手段,通过动态调整帮扶对象,提出更高的帮扶标准,调整完善帮扶政策,脱贫攻坚期形成的体制成果、政策成果才能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和政策体系之中,从而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了有效衔接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体制和政策体系,将逐步转化过渡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体制和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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