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5年1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为:“一种

资格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于2015年1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为:“一种产品W,包含技术特征a和b。”该申请于2016年7月1日公布。乙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该专利申请公布后未经甲的许可制造、销售相同的产品W,所述产品包含技术特征a和b。2018年1月2日,甲的该专利申请经审查并公告授权,授权的权利要求为:“一种产品W′,包含技术特征a、b和c。”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乙应当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向甲支付适当费用B.乙无需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向甲支付适当费用C.乙应当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承担专利侵权赔偿责任D.乙应当该专利授权公告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产品W的专利侵权行为

选项 A.乙应当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向甲支付适当费用
B.乙无需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向甲支付适当费用
C.乙应当为其“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制造、销售产品W”的行为承担专利侵权赔偿责任
D.乙应当该专利授权公告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产品W的专利侵权行为

答案 AC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第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规定,权利人依据《专利法》第十三条诉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有关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申请人请求保护的范围与发明专利公告授权时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不一致,被诉技术方案均落入上述两种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告在前款所称期间内实施了该发明;被诉技术方案仅落入其中一种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告在前款所称期间内未实施该发明。该题属于上述规定所述的“申请公布的权利要求范围与授权公开的专利保护范围不一致,被诉技术方案仅落入其中一种范围”的情形。根据该规定,“应当认定被告在前款所称期间未实施该发明”,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选项C的行为属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的行为,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乙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综合考虑上述规定,《专利法》虽然规定了申请人可以要求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即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并不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因此,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相关发明的,不属于《专利法》禁止的行为。而且,乙所制造的产品也没有落入授权公告的专利范围内,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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