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国家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

练习题库2022-08-02  25

问题 A企业为国家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 6000 万元,租金收入为 120 万元; (2)销售成本 4000 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 700 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 76.6 万元; (3)销售费用 800 万元,其中广告费 600 万元; (4)管理费用 600 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 100 万元、研究新产品开发费用 100 万元; (5)财务费用 100 万元,其中向其他企业借款 500 万元,并按利率 10%支付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6%); (6)营业外支出 50 万元,其中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向税务局支付 2008 年未纳税款产生的税款滞纳金 2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 10 万元; (7)投资收益 100 万元,其中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20 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 80 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 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 2009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20)×15%=918(万元),实际发生 600 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2)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20)×5‰=30.6(万元)<100×60%=60(万元),可以扣除 30.6 万元。
(3)利息费用扣除限额=500×6%=30(万元),实际列支 500×10%=50(万元),准予扣除 3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00-50+30=8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企业间违约金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的税款滞纳金 2 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利润总额=6000+120-4000-76.6-800-600-100-50+100=593.4(万元)捐赠扣除限额=593.4×12%=71.21(万元),实际发生 10 万元,准予扣除 10 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6)该公司 2009 年应纳税所得额=593.4+100-30.6-100×50%+100-80+2-100=534.8(万元)
(7)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税率。该公司 2009 年应纳所得税额=534.8×15%=8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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