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流程,以及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的事项。

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试述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流程,以及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的事项。

选项

答案

解析 (1)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流程
  ①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书面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列明原告、被告的情况,以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也可以写明证据、证据来源和证人姓名。
  ②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③预交诉讼费用。原告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原告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又未提出缓交申请,或者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预交的,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④庭前准备:
  a.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也可以不事先答辩。
  b.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c.提交证据。有些法院也可能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提交证据,而是在开庭时再提交。
  d.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⑤开庭审理。庭审程序与仲裁庭审程序基本相似,依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等,在此不再赘述。
  ⑥调解。调解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必经程序,在作出判决前,应当先对当事人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当事人双方签收便发生法律效力。
  ⑦判决。对于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关注的事项
  ①当事人。当事人的构成要件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实施诉讼行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争议或保护其劳动、用工权益的人及其相对方;在诉讼状内明确表示为原告和被告的人。
  ②诉讼请求。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包括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三种。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这个请求与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还必须经过仲裁。此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将仲裁的全部申请一并列入诉讼请求,不论是否得到仲裁裁决的支持。
  ③劳动争议诉讼的相关时效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④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定基本一致。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需按照裁决书的指示确定管辖人民法院即可。
  ⑤终局裁决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⑥关于工伤认定争议的诉讼。
  a.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b.工伤认定的决定。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c.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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