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但因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

考试题库2022-08-02  19

问题 甲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但因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遂与乙研究所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要的科研经费100万元,乙研究所负责研发,但对开发出来的研究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进行约定。乙研究所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开发出速溶咖啡新产品的生产方法。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乙研究所C.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D.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两件申请提出E.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选项 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
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乙研究所
C.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D.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两件申请提出
E.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答案 BCD

解析 ABE三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题中,由于双方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对专利申请权未予以明确,因此,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人乙研究所;CD两项,《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而非必须)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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