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药品,于2012年6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

练习题库2022-08-02  13

问题 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药品,于2012年6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于2015年7月12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2年5月,B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的药品后,立即组织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C公司自2016年2月起一直在生产和销售该药品。2018年8月,A公司发现了B公司、C公司的生产或销售行为。2019年10月,D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药品销售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一批涉案药品在自己的药房销售。2020年9月20日,A公司就B公司、C公司和D公司的行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下列关于C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C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2018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间的侵权责任B.A公司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C公司的行为不视为侵权C.A公司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C公司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D.C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2016年2月以来的侵权赔偿责任

选项 A.C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2018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间的侵权责任
B.A公司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C公司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C.A公司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C公司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C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2016年2月以来的侵权赔偿责任

答案 A

解析 在《民法总则》实施以前(2017年10月1日以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仍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此案例发生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前,适用2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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