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绿茶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于2011年7月2日取得第912××

免费题库2022-08-02  15

问题 南湖绿茶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于2011年7月2日取得第912××××号“南湖绿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性质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至2021年7月1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茶叶。2013年6月,“南湖绿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9年,南湖绿茶协会发现西北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开设的“沁香好茶”店铺公开销售绿茶,链接标题为“2019新茶正宗绿茶茶种类南湖绿茶1509盒装茶”字样。产品详情中茶种类标记为“南湖绿茶”和“南湖绿茶正宗原产”字样。关于侵犯此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参照权利人赔偿请求的数额给予100万元以下的赔偿B.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参照该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C.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D.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选项 A.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参照权利人赔偿请求的数额给予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B.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参照该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C.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D.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答案 C

解析 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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