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9年11月5日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了“点睛”

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A公司2019年11月5日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了“点睛”学习机。2020年3月30日,A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学习机、移动电话、手机。2019年11月11日,B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手机。2020年3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B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如果A公司对B公司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A公司应在(  )之前提出。A. 2020年4月27日 B. 2020年5月27日 C. 2020年6月27日 D. 2020年9月27日

选项 A. 2020年4月27日
B. 2020年5月27日
C. 2020年6月27日
D. 2020年9月27日

答案 C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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