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2012年4月,某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国有企业光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资料 2012年4月,某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国有企业光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集团)201 1 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和资料如下: 1.A公司是光华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制造。近5年来该行业产值年均增长率约为 5%,行业竞争比较激烈,行业盈利水平平稳。据光华集团财务资料显示,该公司201 1年度销售收入在集团内排名第一,审计人员决定对其财务收支进行重点审查。审计人员了解到,A公司近5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8%,完成了集团制定的年均增长15%的目标;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为2%,未能完成集团制定的年均增长10%的目标。审计调查还了解到,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管理层的薪资兑现均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A公司为光华集团完成国资委考核指标做出了重大贡献。 2.A公司财务报告显示,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利润总额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审计人员对A公司购销业务审查时发现,A公司有一、二、二、四4个生产车间,分别生产甲、乙、丙、丁四种产品,甲、乙、丙产品分别是乙、丙、丁产品的原料,丁产品是A公司的最终产品。审计发现,2011年二车间以甲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乙产品后,将大部分乙产品供给三车间生产丙产品,但同时向外省的5家公司合计销售10亿元(含增值税)的乙产品;四车间除接受三车间供应的丙产品外,还向上述5家外省公司购买了10.1亿元(含增值税)的丙产品。A公司解释,因三车间生产能力存在瓶颈,公司只能将部分乙产品销售给上述5家公司,加丁成丙产品后再买回用来加工产品。 3.B公司是光华集闭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建筑与施工。审计人员在对B公司审计时发现: (1) 2011年3月,B公司向某城市商业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该笔贷款由光华集团财务计划部提供了担保。 (2)B公司工会2003年成立的职工持股会持有与B公司有关联业务的某施工企业(向B公司提供燃料)100%的股份。截至2011年末持股职工762人,2011年持股会分红1024.78万元,人均13448元。 (3)   2011年,B公司将价值98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直接授予光华集团某下属企业。经审计人员现场询问,B公司提供了一份光华集团关于重大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规定,其中写明各集团所属企业在组织设备、服务采购时,应优先在集团内部选择货物和服务的提供方,否则需报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4)   2011年,B公司将承揽的某建设项目以2154万元的低价(是其承包价6700万元的32%)转包给无施工经验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81万元。 4.审计人员在对光华集团总部审计时发现,2011年,光华集团总部办公室人员王某报销会议费和宣传费30万元,支付给某会议服务公司。对该会议服务公司延伸调查发现,该公司收到款项后,扣除6%税费,将余款28.2万元打入王某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审计组召开会议研究后,决定填写审计组随身携带的已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空白查询函,对王某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账户自2009年6月开户至审计日,共收入119万元,支出101万元,余额18万元,没有发现其他明显异常收支。审计组研究后认为王某涉嫌贪污,拟向审计厅上报材料,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要求针对“资料4”,指出审计组对个人银行账户查询的做法和对王某涉嫌贪污的定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选项 针对“资料4”,指出审计组对个人银行账户查询的做法和对王某涉嫌贪污的定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B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问题:
1.该做法不符合担保法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
2.按照国资委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要求,应当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等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以防止企业职工从中牟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直接指定设备供货方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及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第3号令)第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和第七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光华集团的内部管理规定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相违背。
4.该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告分包给他人完成”的规定。同时,低价转包和发生施工事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违法或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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