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0元买了一套汽车配件加工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后来,

考试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0元买了一套汽车配件加工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后来,甲因家中急需用钱,想把自己的份额的一半按10000元转让给丁,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0元买下,丙未表态。丁知道后,同意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乙B、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丁C、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丙D、甲不能将其份额转让

选项 A、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乙
B、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C、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丙
D、甲不能将其份额转让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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