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将设备租赁给他人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从2018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

考试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某公司将设备租赁给他人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从2018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每年不含税租金480万元,2018年8月15日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1440万元。下列关于该租赁业务收入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18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480万元B.2018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60万元C.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440万元D.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60万元

选项 A.2018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480万元
B.2018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60万元
C.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440万元
D.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160万元

答案 D

解析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2018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60万元。增值税中,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2018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1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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