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西部的甲企业是一家2013年设立的重点大型(国务院确定)国有独资公司,

admin2022-08-02  7

问题 位于北京市西部的甲企业是一家2013年设立的重点大型(国务院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董事会时,董事会的全部成员由国资委委派,董事任期5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14年1月,公司董事张某自行决定在另外一家从事零售业的公司担任副经理,由于未涉及同业竞争,而且张某年轻且精力充沛,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领导层其他管理人员并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2016年8月,甲公司准备引入非公有制投资主体进行改制,为了保证顺利实施改制,公司董事会集体讨论并决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和细节步骤,次日即开始实施改制的各项程序。要求: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下列选项中需要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包括《)。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转让重大财产。C、分配利润D、申请破产。

选项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转让重大财产。
C、分配利润
D、申请破产。

答案 CD

解析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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