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

admin2022-08-02  17

问题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某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说法正确。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D

解析 遗嘱的有效要件有: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的内容合法;④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资料:薛明(男)的叔叔1998年1月过世,在遗嘱中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薛明将来结婚居住。1998年5月,薛明与温惠结婚。1998年11月,房屋过户手续正式办理完毕。后夫妻二人又对房子进行了翻修,共花费4万元。2005年3月,薛明在某刊物上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2005年5月,温惠所在单位机构改革,温惠离开单位,并获得一笔再就业补贴金。2006年3月,薛明和温惠协议离婚。2006年5月,出版社寄给薛明稿费5万元。根据资料回答26~2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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