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共用题干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邹明投保时填写被保险人年龄即母亲的年龄比其实际的年龄小了1岁,填写的是61岁。两年后,保险公司发现年龄有误告,则()。A: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B: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C: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D: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可以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选项 邹明投保时填写被保险人年龄即母亲的年龄比其实际的年龄小了1岁,填写的是61岁。两年后,保险公司发现年龄有误告,则()。
A: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B: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C: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D: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可以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答案 C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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