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

最全题库2022-08-02  16

问题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如甲乙丙三人成立共同犯罪,那么,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B.五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C.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对于教唆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选项 A.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B.五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C.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对于教唆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选项A错误。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选项B错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选项C正确。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D错误。因此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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