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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
(2017年真题)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
资格题库
2022-08-02
117
问题
(2017年真题)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公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C.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D.对县食药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向法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选项
A.公司可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公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
D.对县食药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向法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A选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故B选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故C选项正确。
是否复议前置,取决于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本题涉及食品安全处罚,《食品安全法》未规定复议前置,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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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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