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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真题)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
(2016年真题)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
题库
2022-08-02
137
问题
(2016年真题)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急救中,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医生将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证据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属于传来证据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
选项
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
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证据
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属于传来证据
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
答案
AC
解析
关联性也称为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反之,与本案无关的事实或材料,都不能成为刑事证据。在理论上,特定的事实行为不具有关联性。例如,关于事件发生后某人实施补救措施的事实,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行为人对该事实负有责任的证据加以采用。“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是补救措施,属特定的事实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故A项错误。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须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这一陈述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B项错误。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凡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属于医生转述乙的陈述,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系传来证据,故C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88条第二款规定,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医生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该证言属于意见证据,而且,该证言属于不符合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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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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