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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真题)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
(2015年真题)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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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65
问题
(2015年真题)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选项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答案
A
解析
①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了杀害行为,有导致乙死亡的紧迫、现实危险,即甲已经“着手”实行杀人行为。②乙最终死亡,但是乙并非死于甲之前的杀人行为,而是介入乙自己的行为致使其死亡,这属于异常、偶然、罕见的介入因素,属于乙自陷风险、自我答责的行为,因此,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换言之,甲的杀人行为没有导致乙死亡,即犯罪“未得逞”,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③甲在实施杀人行为之后,心生悔意,开车送乙前往医院救治,而且送往医院可以防止其死亡,表明甲自动采取了中止行为,加上杀人行为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故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甲不能对乙的死亡承担责任。④对于乙跳车逃走,不愿接受救治,将自己的生命直接置于危险境地,甲没有防止的义务,因此甲没有阻止乙逃走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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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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