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缓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
关于缓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
考试题库
2022-08-02
55
问题
关于缓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岁的人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B.对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犯故意杀人、爆炸、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D.只要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就可以适用缓刑
选项
A.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岁的人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
B.对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犯故意杀人、爆炸、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D.只要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就可以适用缓刑
答案
AB
解析
A项正确。《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B项正确。《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C项错误。我国刑法并未规定犯故意杀人、爆炸、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因此,对于此类犯罪分子,只要满足《刑法》第72条的规定。就可以适用缓刑。
D项错误。如A项所述,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还要同时符合“(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四项条件才可以适用缓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6847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
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
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至2008年9月,丁某
关于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都是票据权利 B.行使付款请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下列关于派出机构的说法正
甲、乙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自愿请求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随机试题
ThetwomajortributariesoftheMississippiRiverare______.A、theOhioRiveran
Beforediscussingtheeffectofdeflationandinflationonthedistribution
We’vegotitallwrong,saysCarlosSlim,theMexicantelecomstycoonandwo
Thisyoungmancametothemetropolisin______ofstartinghisnewcareer.A、the
[originaltext]M:Alice,we’reabouttogo.Whatareyoudoing?W:Wait,wait...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提出了五种基本能力,其中不包括()。A.抽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医药制造业的增速明显高于药械制造业 B.医药制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
以下关于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的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海关已经决定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又将第三产业分为()和服务两大部门。A:公用事业 B:商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