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国公民汉斯是因公务来华的外国人,在北京居住满两年。根据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下列
甲国公民汉斯是因公务来华的外国人,在北京居住满两年。根据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下列
最全题库
2022-08-02
66
问题
甲国公民汉斯是因公务来华的外国人,在北京居住满两年。根据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汉斯有尚未了结的民事案件,边检机关可限制其出境B.汉斯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C.若汉斯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则属于非法就业D.若汉斯和中国公民王某在北京生育一子,则其子具有中国国籍认为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
选项
A.若汉斯有尚未了结的民事案件,边检机关可限制其出境
B.汉斯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
C.若汉斯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则属于非法就业
D.若汉斯和中国公民王某在北京生育一子,则其子具有中国国籍认为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
答案
CD
解析
A项,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28条规定,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该项情形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方能满足:①在华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②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②该地作为其生活中心;③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题中,尽管汉斯在北京居住满两年,但其是因公务来华,故北京不是其经常居所地。
C项,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①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②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③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汉斯因公务来华,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属于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情形,系非法就业。
D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题中,因为王某为中国人,其与汉斯在北京所生之子具有中国国籍,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6763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新加坡人李某拟在青岛设立一家外资企业,某律师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A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董事会是按照合营企业的哪一法律文件决定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自认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申请再审人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认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股东,现甲欲向非股东戊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
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他的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下列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A.张某起诉刘某要求离婚 B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 A.仲裁应当开庭
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1日接到多家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报告,下列哪些公司的申
随机试题
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包括()A.没有考察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
某孕妇妊娠31周前检查均正常,32周出现水肿,35周出现头痛、眼花,检查血压为1
交响乐队中用于校音的乐器是( )。A.竖琴 B.单簧管 C.双簧管 D.
共用题干 APersonalLookatKllnefelterSyn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不包括()。A:关系竞争力 B:资源竞争力 C:能力
下列属于商业银行客户的有()。A.国际清算银行 B.自然人 C.合伙制企业
气瓶附件是气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气瓶安全使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列关于气瓶附件
隧道采用预裂爆破的分区起爆顺序为()。A.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 B.掏
属于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有()。A、速动比率 B、净资产收益率 C、存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