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
admin
2022-08-02
65
问题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选项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 A 说法错误。《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据此可知,若甲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选项 B 说法错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此时,对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选项 C 说法正确。《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和“帮助恐怖活动罪”属于特殊累犯的范畴。《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选项 D 说法错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据此可知,丁犯前40罪时 17 周岁,不构成累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6360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委员会下列表述错误
关于诈骗罪处分意识的判断下列选项中乙不存在处分意识的是?()A.甲在超市购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甲驾驶出租车搭载女乘客。途中
关于滥用职权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是民政局局长明知李某骗取民政补贴
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
关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
关于财产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驾驶摩托车抢夺小孟背包小孟死死抓住
(2021年真题)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加强人大对
(2021年真题)关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作为法的非
随机试题
Ifyou【D1】______smoothskinthatglowswithyouth,thechancesarethatats
下列骨盆骨折的并发伤中,不会发生的是A.骨盆为松质骨,邻近有许多动静脉丛,骨折可
段某,男,49岁。平索性急,时而头晕,有高血压史。今日中午突然昏仆,不省人事,牙
某鼻咽癌患者确诊后行头颈部放疗,感唾液减少、口干、颈部皮肤出现红斑,放射性皮炎。
金融期权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其合约价格()。A:被称为协定价格B:是为获得期权合
某基层法院就郭某敲诈勒索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对于一审中的下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1)1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事项是()。A、收款人名称
下列哪一项不是营养性巨细胞贫血的临床表现() A.虚胖或颜面轻度浮肿 B.常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