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
考试题库
2022-08-02
59
问题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邀请见证人到场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选项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本题中,徐某的父母作为起诉书副本的代收人拒绝签收,书记员可以采用邀请见证人到场,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的方式进行送达。但是根据上述规定,B项中书记员和见证人应当在送达回证而不是起诉书副本上签字或者盖章,B项错误。本题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6306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因诈骗罪被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后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流浪汉王某被甲市民政局救助站收容期间将救助站工作人员李某打成重伤。甲市乙区法院一
朗某在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古某“出轨”古某提起自诉后法院立案审理。后因本案社会影响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正确的是?A.曹某(14)岁强奸杀人案检察院决定逮捕
2005年甲国公民杰克与玛丽赴中国收养孤儿璎璎并改名艾琳随后艾琳跟随养父母回到甲
(2020年真题)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
(2020年真题)某县法院的法官甲交际广泛,其同学张某经营一家洗浴中心,经常组织
(2020年真题)甲在火车厕所内抢劫了乙女一部高档手机,案发后甲被诉至法院。刘法
(2020年真题)根据南京国民政府1932年公布的《法院组织法》,下列选项属于普
随机试题
Thestoryillustratesthatdogsare______animals.[br]【18】[originaltext]
Wheredoesthisconversationtakeplace?[originaltext]W:Goodmorning,sir.I’m
[originaltext]W:Whereisthebus?Itwasscheduledtobehereaboutthirtymin
A.HBsAg B.抗-HBs C.HBeAg D.抗-HBe E.抗-
关于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①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
地理信息系统将所处理的数据分为______和______两大类。( )A.属性
某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包括,(1)对减压阀的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实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
患者为32岁男性,2天前因冷热痛和自发痛在外院急诊治疗未见好转,昨夜疼痛明显加重
关于登革病毒叙述错误的是A、属于无包膜RNA病毒 B、以蚊为传播媒介 C、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