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
资格题库
2022-08-02
51
问题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选项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
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
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答案
BD
解析
选项 A 错误。《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54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知,林某探望儿子是法定权利,其不行使探望权时,法院不能判决强制执行。选项 B 正确。权利都是有界限的,没有一项权利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而义务的履行也不是绝对的,也是有界限的。所以说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是有界限的。选项 C 错误。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所以林某的探望权并不是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选项 D 正确。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称为积极义务。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称为消极义务。由此可知,许某的协助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6124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真题)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
(2015年真题)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
(2017年真题)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
甲乙两国常年因为领土问题发生冲突。后甲乙两国达成协议将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进
2006年,甲乙两国缔结了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约定相互给予对方某些投资优惠。200
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双边条约。该条约约定:出于两国的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核心内容就是要求国家“约定必守”,
里尔和加利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加利26岁的儿子艾烈特在乙国就读大学。两国均
联合国驻联合国会员国A国的某机构于2010年以联合国的名义,与A国政府签订协议,
姜某因大量贩卖假冒知名品牌皮包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亲属立刻聘请该领域著名律师许某为
随机试题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作用靶位是A.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 B.细菌核蛋白体30
下列关于客户账户管理的描述,错误的是()。A、经期货交易所批准,期货公司可以为
患者,女性,60岁,卧床3周,近日骶尾部皮肤破溃,创面湿润,有脓性分泌物,护士仔
充电机单元监控装置与充电装置通信中断为严重缺陷。
(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票据的写法中,正确的是()。A.出票日期为:贰零
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可能涉及的科目有()。A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某监理公司就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达成委托监理协议,并签订了书面
下列关于二灰混合料施工的描述错误的是()。A.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
(2021年第2批真题)桥梁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在混凝土内部设置冷却水管,并进行
下列何种疾病应用喘康速气雾剂(特布他林气雾剂)吸入,可使呼吸困难很快改善A、心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