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
考试题库
2022-08-02
44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选项
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
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
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答案
A
解析
【考点】法律职业人员权利【详解】A项不成立,根据《法官法》第44条的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王法官应当先申请复议。B项成立,根据《检察官法》第28条的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C项成立,根据《法官法》第17条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律并不禁止法官担任配偶的诉讼代理人。D项成立,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的委托要求,但接受委托前由于没时间而拒绝是合理的,也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5945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李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
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检察院在作
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A.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调查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法院之间司法协助叙述正确的是:()A.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
李某被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原
关于刑事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各种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申诉和上诉的
随机试题
Atallageandatallstagesoflife,fearpresentsaproblemtoalmostever
PassageOne(1)Distantindeedseemthedayswhenthetwogreatrivals
A—feedbackJ—dataprocessingB—floppydiskK—datacapture
某期货交易所内的执行价格为450美分/蒲式耳的玉米看涨和看跌期权,当标的玉米期货价格为400美分/蒲式耳时,看跌期权的内涵价值为()。A、看跌期权的内
下列关于坊刻及坊刻本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坊刻不以赢利为目的 B.坊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国应实行()。A.分级管理 B.分步管理 C.分类管
感染型与毒素型细菌性食物中毒临床表现的最主要区别是()A.多有恶心、呕吐
根据下列图表,完成问题。 某省2006年企业整体生产经营状况统计表 (本表
在教育研究中,访谈法与问卷法相比()A.更具客观性 B.更有利于做大样本研究
企业2×19年3月1日购入并投入使用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设备原值860万元,预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