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免费题库
2022-08-02
80
问题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选项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答案
C
解析
【考点】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职权【详解】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可见,地方人大常委会中秘书长的设置只到设区的市一级,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不包括秘书长。故A选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置专门委员会。故B选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据此C选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同时《地方组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据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只负责召集人大会议,不负责主持。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ongyezige/65942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下列哪些选项
下列哪些表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A.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若干证据规则来规范证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0条规定:“完善庭前会议程序
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有关人员对证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
以下关于刑事审判的特征、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说法,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刑事审
以下关于刑事起诉和审判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检察院在对甲非
刘某故意杀人一案,以下关于该案侦查程序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有哪些?A.刘某被送交看
以下关于侦查和强制措施、执行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
以下关于技术侦查适用程序,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有哪些?A.某特大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
随机试题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作用靶位是A.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 B.细菌核蛋白体30
下列关于客户账户管理的描述,错误的是()。A、经期货交易所批准,期货公司可以为
患者,女性,60岁,卧床3周,近日骶尾部皮肤破溃,创面湿润,有脓性分泌物,护士仔
充电机单元监控装置与充电装置通信中断为严重缺陷。
(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票据的写法中,正确的是()。A.出票日期为:贰零
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可能涉及的科目有()。A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某监理公司就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达成委托监理协议,并签订了书面
下列关于二灰混合料施工的描述错误的是()。A.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
(2021年第2批真题)桥梁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在混凝土内部设置冷却水管,并进行
下列何种疾病应用喘康速气雾剂(特布他林气雾剂)吸入,可使呼吸困难很快改善A、心源
最新回复
(
0
)